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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总局局长: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公布在即

发布时间: 2014-03-11    发布者:ICIS    [返回]

目前物价水平不高,煤炭是买方市场,实行从价计征改革对下游产业的影响较小,是推进资源税改革的最好时机
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10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目前物价水平不高,煤炭是买方市场,实行从价计征改革对下游产业的影响较小,是推进资源税改革的最好时机。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将很快公布。
他称,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的税种。过去一直实行从量定额计征的办法,表现出很大的局限性,如征税额不能随价格上涨而相应增加,与资源稀缺程度的变化情况不匹配。同时,一些该征的资源没纳入征税范围,收税之外还有很多不规范的收费。
王军说,下一步,将会从三方面推进资源税改革,一是加快从价计征改革,二是清费立税,三是逐步扩大征税范围。
他强调,实行从价计征后,资源价格由市场决定,价格升则多缴资源税,价格跌则少缴资源税,更加科学合理。这一改革也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求。“因为政府不再需要随着价格变化而经常调整征收额度了,也就不会给人以朝令夕改的印象了。”
不过,王军指出,并非所有资源都要从价计征,那些体积大、价值小,且价格变化幅度不大的资源,如河沙,就没有必要实行从价计征了。
对于媒体关注的房产税改革,王军表示,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,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;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做好房地产税的立法相关工作。下一步税务总局会配合有关部门加快这一立法进程。